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作者:周良书(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孔子说:“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这是中国史学的一大优良传统。它要求史家坚持真理,尊重史实,不为利益所诱,不为权势所屈,虽遭挫折也不移易。党史研究也不例外。事实上,中国共产党坚持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讲究实事求是,这与中国文化中的史学传统是完全一致的。但在具体研究中,事情却远非如此简单。在党史研究中,我们在不断积累史学的同时,还要尽全力摆脱各种制约,力求持论慎重而公允,力戒偏见、武断和臆测。
秉笔直书
“书法不隐”的第一要求就是“秉笔直书”,即按照历史本相来记录、书写,不隐讳、不粉饰,以求真实地反映客观事实。
第一,不溢美。在党史研究中,溢美便失去了真实性。这种毛病,最容易发生在对一些正面人物的评价上,认为只要大方向没错,渲染、夸张一点,也没有什么。除此之外,在具体研究中,还曾出现过以下问题:一是“正确无边”现象,把一些较多时候站在正确方面的党史人物说得处处正确,对其错误也文过饰非;二是“移花接木”现象,将党史上甲的功绩,说成是乙的功绩;三是“活人优势”现象,在世的人物钻“死无对证”的空子,功自己揽,过推给别人;四是“屈人无过”现象,对那些党内斗争的受害者,不愿意或不忍心多说其历史上明显的错误或失误。这既不是一个严谨的党史研究者的应有态度,也不符合中国共产党人自我批评的精神。因此,在党史研究中,我们既不要人为美化,也不必有什么溢美之词。功过、是非都要客观地记载下来。
第二,不苛求。对历史人物不能溢美,但也不要苛求。在《纪念孙中山先生》一文中,毛泽东说:“像很多站在正面指导时代潮流的伟大历史人物大都有他们的缺点一样,孙先生也有他的缺点方面。这是要从历史条件加以说明,使人理解,不可以苛求于前人的。”这段话可作为评价一切历史人物的通则。也就是说,人物评价不能离开具体条件,因为一定的时代只能产生一定的历史人物,这是历史的局限性。如果把这种局限性置之不顾或估计不足,都不能正确地评价一个历史人物。这个通则当然也适用于评价党史人物。我们不能用现在的标准去衡量过去,而是要坚持正确的历史观,即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去评价过去。
第三,不偏私。个人好恶和偏见,是史学研究的一大忌讳。事实上,党史研究中所出现的一些突出问题,也与这种“好恶”和“偏见”有莫大关系。比如某人确实犯过错误,但也不可否认他在历史上的功绩。可在一些论著中,完全不提他的有关活动,这是不对的,“要恢复历史的本来面目”。这里面最为重要的是,分析问题要统一标准,不能因人而异。在党史研究中,我们不要有宗派意识,也不要有私心杂念,不能眼睛里面只看到自己。
春秋笔法
春秋笔法是中国传统历史叙事的一种方法,主张“微言大义”。这是由孔子首创的记史方法,它寓褒贬于曲折的文笔之中,并不直接说明自己的观点,却在文中灌注强烈的思想感情和价值判断。它是在尊重史实基础上,作者婉转的陈述和评论,并不是歪曲。这是历史书写中一种很高的境界。
第一,不隐真相。这是春秋笔法的第一要义。孔子写《春秋》,用直笔写隐公、桓公时的史事,写得明白,政治上的得与失,都写出来了,而用曲笔写定公、哀公时的人和事,写得就很含蓄。这是因为后者正是作者所生活的时代。但即便如此,孔子也是从微言中见真意,很委婉地表达出自己的观点。这种笔法的影响是深远的。对于党的历史,无论是成就和经验,还是失误和教训,都要把它如实写出来。尤其是后者,也应合理表达,做到不隐真相。这也是中国共产党人对待历史的态度和一贯立场。
第二,婉而成章。这种书写方法的基本要求,就是对历史的分析和评价,应当恰如其分,做到合情合理。也就是说,在党史研究中,除科学性、逻辑性之外,还要给人以美感,给人以愉快。要知道党内外是有各种感情、各种要求的,只有找到这中间的最大公约数,在那个基础上来说话,才能使更多的人乐于接受。当然,这也不会影响到历史学家的判断,相反地,还会给他留下更多书写的空间。
第三,曲从义训。历史不是史实的堆积,而是依据“义例”来编写的。晋杜预说《春秋》之“义例”,有“五体”,其中之一就是:“曲从义训,以示大顺”。这表明曲从义训之目的,就在于以史明道。这一点对党史研究来说也很重要。毛泽东说:“研究党史上的错误,不应该只恨几个人。如果只恨几个人,那就是把历史看成是少数人创造的。”“这是多数人的问题,也是我们自己的问题。”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在党史研究中,应当考虑到它的客观效果,考虑到社会的影响和民众的反映。在党史研究中,无论“婉而成章”,还是“曲从义训”,都是要以“不隐真相”为条件的。
忌用影射
党史书写可以用词婉转,可以曲折表达,但绝不是主观臆测,去编造故事,更不能歪曲历史,搞影射史学。影射本是指在文章或影视戏剧中,表面上说一个历史问题,实际上借古讽今或者以古喻今,说的是与之相关的一个现实问题。这是一些对社会现实不满的人士尤其是历史学者,批判现实社会所采取的一种手段。它与“古为今用”有本质不同。具体到党史研究,我以为以下两点是尤其要引以为戒的。
第一,不可“穿凿附会”。这是史学研究中比较常见的一种毛病。梁启超说:“自己有一种思想,或引古人以为重,或引过去事实以为重,皆是附会。这种方法很带宣传意味,全不是事实性质,古今史家皆不能免。”这里说的是附会一种思想或观念,其实还有一种附会,就是类比历史上的一个人物或事件。这种类比也是很危险的。因为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绝不可能出现性质相同的历史事件或人物。然而在党史研究中,上述现象也是存在的。这主要表现在如下四个方面:一是“望风捕影”。即在史实不具或不确的情况下,单凭个人的主观想象,或牵强附会某一理论,或捕风捉影某一事件。在这种情况下,只能得出毫无事实根据的结论。二是“发泄私愤”。即在党史研究中“以我划线”,对自己不满意或意见不一致的人含沙射影,以表愤怒。三是“抽样作证”。即选择与自己论点相符的证据,舍弃不利于己的材料,然后或附会或假想,总之是要把历史变成“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四是“过度引申”。即在党史研究中,超越了“有一分材料说一分话”的限度。
第二,不做“政治注脚”。党史研究有很强的政治性,许多问题很敏感,不能不考虑到现实因素,受到现实政治的制约。在这个问题上,必须讲政治、讲原则,一些问题一时不能说,就是不能说。但是,也不能因为有这些问题一时不能说,就去说假话、讲空话,更不能为了所谓现实政治的需要而去歪曲历史事实,让历史成为现实政治的隐语或注脚。这在党史研究中是有过深刻教训的。问题主要出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将“古为今用”片面化,二是将“阶级观点”绝对化,三是将“以论带史”极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