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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忠民(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一级教授、中央党校专家工作室领衔专家、全国政协委员)
中国传统文明之所以能够绵延几千年而不绝,除了相对安全的地理环境以及体量巨大等“自然”因素之外,更为主要的原因在于:从其共同体的内部层面看,中国具有强劲的“内生性”或“内生动力”,因而能够为中国传统文明的延续提供可持续的有效支撑;从其共同体的对外交往层面看,则是中国长期以来实行了有效的“外化”方略,因而能够为中国传统文明的延续提供可持续的有效保障。
所谓“外化”方略,主要是指:中国以本域所具有的较高水准的文明(包括物质文明和文化文明)的优越势能为基础,主要地通过“融合”“化合”“教化”一类的和平交往方式,而不是主要地通过“征服”“掠夺”“扩张”的军事侵略方式,来进行对外交往活动,以保证自身的国家安全,并向本域的四周、四方区域逐渐扩散自身文明的影响力。“外化”方略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和平的“夷夏之辨”天下观
中国传统社会几千年来所固守的“夷夏之辨”(“华夷之辨”)天下观的基本内容是:其一,中国是天下的文明中心。在中国传统社会的人们眼中,文明是最为重要的事情,是区分开化之人与未开化之人的根本尺度。而中国是天下的文明中心,其他的国家和地区皆为未开化或开化程度较低的蛮夷之地。“孔孟之道,自垂天壤。所谓人道也。有人此有道,固阅万世而不变者也。而又何疑焉”。“独中国有教化耳,故有要服、荒服之名,一皆远之于中国而名曰夷狄”。其二,天下是由文明中心和蛮夷之地组成的一个有秩序的体系。“中国自以为是这一文明的首善之区,文明之所寄托。于是‘天下’是一个无远弗届的同心圆,一层一层地开花,推向未开化,中国自诩为文明中心,遂建构了中国与四邻的朝贡制,以及与内部边区的赐封、羁縻、土司诸种制度”。其三,中国有一定的责任帮助其他国家和地区改变其蛮夷未开化的蒙昧状态。孟子的“吾闻用夏变夷者,未闻变于夷者也”一语实际上是表达了这个意思。对于蛮夷之地的人,应当逐渐地使之具有一定的文明,然后逐渐地使之进入文明的圈子。“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当时的中国人试图通过这样一些“怀德”、友善的作法,来“引导四夷,让落后的夷狄分享中国高水准的文化,改变他们的陋俗,并使他们产生政治文化心理上的认同,从而使‘夷狄’最终在文化上归属为‘华夏’”。
“夷夏之辨”的天下观对于中国传统社会对外交往的基本态度和行为至少在两个方面产生了深远影响。一个方面的重要影响是,对外交往的主要目的是“固边”、保障自身的国家安全,而不是为了自己的生存去掠夺对方所拥有的生存资源和财富。原因很简单。既然自己认为已经拥有天下最丰盈的物产,同时又是文明程度最高的天朝上国,而别的国家和族群却缺少基本的生存资源,那自然犯不上去掠夺他国。另一个方面的重要影响是,既然自己对蛮夷之地的臣民负有使之由“化外之民”变为“化内之民”的“教化”责任,那除非是抵御“蛮夷”族群的侵略必须以军事打击的方式,对外交往一般应当以和平、教化、融合、怀德、远来、向化的方式为主,而不宜主动采取激烈的军事打击方式。
和谐、包容的对外交往方式
基于“夷夏之辨”的天下观,传统中国就总体而言采取了一种相应和谐、包容的对外交往方式。在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交往方面,中国长期以来形成了以“朝贡”为基本形式的“藩属体系”这样一种制度安排。“藩属体系”的制度安排一直延续到清朝晚期。“这种纳贡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保证中国漫长的边疆一带的和平与秩序;实际上,它通常是成功的”。“藩属体系”的制度安排几乎将所有的周边国家和地区都纳入进去。名义上讲,天朝本部对藩属国进行封赏和提供安全保护,相应地,藩属国则是守土有责并应当定期向天朝本部纳贡。需要指出的是,这是一种很具传统中国特色的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制度安排。同罗马帝国等帝国的殖民地不同,中国的周边的藩属国不是殖民地,不是被掠夺、被压迫的对象。而且,中国不但不掠夺藩属国的财富和生存资源,不让其利益受到损害,还对进贡的藩属国进行册封,并回馈远远超出其进贡物品价值的物品。相比之下,藩属国的贡品只是象征意义上的表达“尊崇”之义的物品,而不是中国民众所需要的生活物资。实际上,藩属国是以给足以天下中心自居的中国皇帝的“面子”,来换取自己所得到的某种“实惠”。再者,作为藩属体系的一种补充,中国有时还采取“和亲”和“羁縻”的政策,用以释放善意,巩固与周边地区一些国家或族群的友好关系,以此求得周边地区的安全局面。凡此种种,使得中国本域与周边国家和地区两者各得其所,并在一定程度上共同获得各自所必需的安全局面,实为一种“双赢”。
中国对于外来文化表现出一种明显的包容性。无疑,和谐、包容的对外交往方式不仅对中国的周边安全有着积极的、不可或缺的保障作用,对中国传统文明自身水准的提升有着重要意义,而且对于相邻的周边国家和地区文明水准的提升也有着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日本就具有比较典型的意义。日本于公元645年发生的“大化革新”是日本历史上两次最为重要的变革之一,它废除了以往的贵族世袭制,全面确立了中央集权的国家基本制度。而“大化革新”的改革摹本就是唐朝的典章制度。应当承认,在大航海时代之前的传统社会时代,就全世界范围来看,中国在对外交往方面是做得最为成功的国家之一。
防御型的对外军事战略
从历史上看,对于专注于农耕经济并且自认为自己的文明程度要远远高于周边国家和地区、充满优越感并十分在意战争成本的中国人来说,对外战争实在是一个不得已的选项。一般来说,征服别的国家和地区、开疆拓土并不是中国对外方略的主要选项。除非有时需要消除大规模外来侵犯的隐患,中国一般不会选择主动出击,先行实施军事打击的方式。“实际上,只要不首先侵犯中国,中国是从不先发制人的”。即便中国有时会主动出击,但其作战性质一般也多是属于“自卫反击战”。一俟清除了边界附近的安全隐患,个别时候是自边界向北向西上千里的纵深地带征伐残敌,之后便会在边境上留下必要的戍边军队,其主要军队就撤回了。
明朝郑和下西洋的大航海活动就能够比较典型地说明这一点。郑和自1405年至1433年间所进行的七次大航海活动,无论就其起始时间、船队规模,还是就其跨海面积以及活动的时间跨度而言,在世界航海历史上均是前所未有的,远远超过哥伦布、麦哲伦以及达·伽马的大航海活动。如此这般的国家主导的航海行为,在其所到之处,既没有掠夺别的国家和地区的财富,也没有开疆拓土,相反,倒是在所到之处遍撒财物,仅仅只是为了向所经过的国家和地区宣扬中华天朝的国威和皇帝的恩典。
应当说,防御型的对外军事战略对于中国来说,虽然使其在对外作战时经常处于一种被动失利并使自身遭受严重损失的状态。但是,就总体而言,中国毕竟体量巨大,拥有雄厚的财富基础,并有着强大的民族凝聚力,相对来说能够经得起长时期防御作战的消耗。在这样的情形下,中国对外即便不采取主动进攻的军事战略,别的族群也很难征服或同化中国。这是一个客观现实,是中国对外之所以不采取进攻型军事战略却仍然能够长期延续的一个重要原因,同时也是别的族群难以仿效的事情。相比之下,游牧族群则明显不同。从战争的胜算概率角度讲,即便是擅长战争的游牧国家或族群,其某一代人或许经常能够在进攻性的战争中取胜,但这并不意味着其后面几代人都能够在进攻性的战争中连续取胜。而一旦遇到一次大的失败,便有可能会让该族群在这之前连续取胜的已有成果前功尽弃。况且,游牧族群原本就缺乏足够的物质财富积累,经不起巨大的、连续的战争消耗。连年的征战会使游牧族群由于成本巨大而无法持续地支撑下去。就连古罗马这样的非游牧族群的军事帝国也是如此。斯宾格勒指出,强大的“罗马人并没有征服世界,这是肯定的;他们只是掳掠了人人可以掠到的战利品”。所以,以战争立国者,不可能持续很长的时间。“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几乎成为所有盛极一时的游牧族群以及军事帝国的宿命。
由此可见,在传统社会条件下,从对外交往层面看,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中国以“华夷之辨”的天下观为基础确立了和平并且是主动的对外交往原则,以“藩属体系”为主要形式建立起同周边国家和地区进行交往的制度安排,以包容性的态度比较积极地进行对外物质文化交往,以防御型而不是进攻型的军事战略保卫自身的安全。凡此种种,构成了中国延续多年的对外交往的“外化”方略,有效地保障了中国传统文明的绵延不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