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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重润(河北经贸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教授)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做好科技金融。科技金融作为一种新型金融模式,能够有效地促进科技创新与金融资源的结合,有利于形成以价值投资、长期投资和责任投资为理念的“耐心资本”,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科技金融通过促进科技创新,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形成。科技创新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科技创新活动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而金融资本的介入,可以为企业创新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和资金支持,除了传统的银行贷款,还包括创投基金、风险投资、IPO、并购重组等,这有助于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并且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形成。
科技金融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加速新质生产力的形成。对于企业创新活动,数据、信息、技术等非物质资源成为新的生产要素,传统金融体系依赖于物质资本,缺乏有效的风险分散与估值手段,难以满足科技创新融资需求。而科技金融具有独特的风险估值与交易机制,加之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科技手段,削弱了信息不对称,引导资源向创新领域聚集,优化资源配置。
科技金融通过促进产业升级,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形成。随着科技进步和数字经济发展,传统产业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新兴产业不断涌现。在这个过程中,科技金融通过提供适应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近年来,我国科技金融发展很快。目前已经初步建成包括银行贷款、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创业投资、保险和融资担保等全方位、多层次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科创型企业贷款以及资本市场融资都有较大增长,有力促进了企业技术创新。然而,科技金融在推进新质生产力形成的过程中,仍然面临着一些挑战。例如,如何进一步提高科技金融服务能力,如何更好地发挥政策协同效应,如何平衡科技创新与金融风险的关系,等等。需要我们以开放的心态和创新的精神去面对和解决。
完善科技金融体系,加强协同效应。健全基于全生命周期的科技金融机构体系,加强创业投资为核心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打通风险投资的募、投、管、退渠道。加强多部门协同联动,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框架和法律法规,健全风险补偿机制,打通投贷联动机制,畅通金融—科技—产业之间的循环。
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进一步优化科技型企业股票发行与债权融资条件,丰富科创金融产品,拓展直接融资渠道,为科技创新及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更多的综合金融解决方案。创新科技保险与科技担保产品,开发科技贷款产品,满足科技企业的资金需求。利用央行科技创新再贷款,扩大科技贷款规模。
加强产学研联动,推动科技金融与新质生产力的深度融合。政府应制定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政策措施,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加强产学研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共享,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开展技术创新和产业应用,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建立科技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完善知识产权评估、登记、交易、转让制度等,为科技金融与新质生产力的深度融合提供制度保障。
强化风险监管与考核激励机制,保障科技金融市场的稳健发展。金融机构、投资机构要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模型带来的赋能作用,提升专业能力,加强对新兴技术的风险评估和跟踪监测,确保其业务和风险管理策略与科技创新保持一致。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的分担体系。建立健全的考评和容错免责机制,鼓励创投基金投早投小,提升科技支行、科技金融事业部(专营部门)等科技金融服务的能力。
总的来说,科技金融是新时代的必然产物,也是推动新质生产力形成的重要力量。我们应该积极推动科技金融的发展,以适应和引领全球化的新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