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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文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创新已经成为增长的重要驱动因素。但是,创新的发生,也需要适合的政策。我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迫切需要创新政策转型。
在技术代际距离较大的情况下,集中攻关式的创新很有用
如今,中国与发达国家的技术代际距离,在很多行业已不太明显,在这种情况下,要思考我们下一步的创新模式和创新政策,到底是分散试错式创新还是集中攻关式创新?这个问题至关重要。
在原来有技术代际距离较大的情况下,集中攻关式的创新很有用。当我们看到人家是第六代技术,而我们还是第四代、第三代技术的时候,我们就知道目标是什么,技术路径也大概知道。这时可以通过政府手段、国家力量,来集中所有的专家,搞大会战,集中攻关搞几年,就能搞出来。譬如电解铝技术,“八五”、“九五”期间,我们国家就开始组织力量,把这个行业重要的研究设计规划机构,就是政府部委下面的科研机构,和一些企业组织起来,搞大电解槽的技术攻关,结果就攻破了,到“十一五”、“十二五”期间就大面积地快速应用。又譬如中国高铁技术,南车和北车合并之后,又攻克了一些技术难关,高铁试车时速达600公里。从中国中车现在的创新情况来看,它还是一个模仿和集成、消化吸收再创新,不属于在前沿上开拓新前沿。至今为止,中国高铁领域的那种集中攻关式创新方式还是有用的,但是未来我觉得未必。开拓新前沿的创新,需要的是分散试错型创新。这些创新对经济增长有没有直接带动作用,是有争议的,但至少,开拓新前沿的创新是激动人心、是激发梦想的。
所以,我们下一步的创新政策,到底是把国有大企业合并到一起来,去搞集中攻关型创新,还是更多转向分散试错型创新,这可能是我们未来五年到十年的重大政策选择。
下一阶段我国创新政策是否需要转型
从历史经验来看,日本政府曾经组织企业在超大规模集成电路(VLSI)领域进行集中攻关,并取得巨大成效,但那时离美国的技术前沿有距离,集中攻关就设定了清晰的技术目标,即开发大储量的动态随机存储芯片(DRAM),也有确定的技术路线,即攻克光刻技术难题以实现微制造方法的突破。集中攻关式创新的成功使日本企业在该行业一度占据绝对优势和绝大部分市场份额。但后来,当日本电子信息行业的技术前沿距离几乎消失的时候,日本政府和企业并没有及时转向更加分散试错的创新模式,还是过于依赖集中攻关式创新,又继续由日本政府牵头搞飞鸟计划和未来计划,结果是没有及时抓住移动存储和闪存等技术和产品兴起的巨大机会。韩国的创新也有过类似行动,但在IT产业,自上世纪末以来与日本不太一样,看起来是财团经济,不过财团企业之间并没有搞集中攻关,三星、大宇、现代等寡头之间在搞分散试错型创新,而且与美国高度接轨,虽然大宇、现代错了,但三星对了,所以还有三星。
因此,必须要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研究下一阶段我国创新政策是否需要转型。我的思路是,在新背景下,国家政策必须要从产业政策转向竞争政策。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国家在武汉搞一个锅炉厂,又配套搞一个汽轮机厂、一个重型机器厂,等等。哈尔滨也是一样,几个企业摆到一块,并不是让它们竞争,而是专业化分工、相互协作,搞出了电站成套设备。这是产业政策。而未来竞争政策更重要。很多产业组织理论的研究也认为,竞争太厉害了也不行,就是过度竞争。但是这个界限怎么把握?这就涉及到未来,我们反垄断法的尺度怎么把握的问题。
许多形式的合作创新与分散试错创新不仅不矛盾,而且相融洽
企业之间的竞争根本不是局限于价格竞争,更多的是在寻求差异化、在寻求跟其他企业不一样,不一样就意味着不再是新古典经济学意义上的竞争。因此,从创新的角度来看,竞争更应该被理解为这个行业能够自由进入和退出,就是可竞争性的意思。在这个前提下,才会转向分散试错型创新。
分散试错型创新对原来集中攻关式创新体系带来了严重挑战。在原有体系中,政府部委下面的科研设计院所具有枢纽地位,就像电解铝技术攻关那样。但在分散试错创新中,那些科研院所就不一定是那个地位和作用了,反而是一些大企业建立的研发机构,具有核心地位。所以,这涉及大量传统科研和设计院所的转型、改制、重组问题。当然,政府本身如何转变思路和政策,更加重要。
在转向分散试错型创新过程中,政府并不是无需作为。无论是基础研究,还是技术研发,都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但在许多行业的技术代际距离不太大的情况下,政府应该意识到,哪一种研发路径更能实现技术突破,哪一种技术更符合未来市场需求,集中攻关的缺陷是比较明显的。我也不是说企业之间、企业和科研机构之间不可以合作创新,实际上,许多形式的合作创新与分散试错创新不仅不矛盾,而且相融洽,但如果政府还是像过去那样以行政力量来捏合企业、指定目标、规定方向,那就难有好的创新效果。对于芯片等少数存在明显的技术代际距离的行业,也可以继续搞集中攻关,但由于在全新的创新生态中,这些行业的一些具体技术也在不断迭代,所以,分散试错也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