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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司海燕
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上强调,要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深化城乡融合发展,是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举措。县域作为城乡发展的重要枢纽,上连省市,下接镇村,支撑起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共同空间,在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中至关重要。当前,在深化城乡融合发展中,仍然面临着治理资源不均、治理机制不畅、治理能力不足等发展的难点和堵点。对此,要以县域为联结点和突破口切入,在县域内率先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治理要素互补共进、畅通流动,进一步激发城乡要素双向奔赴、城乡产业同频共振,为实现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和有效保障。
以县域为枢纽促进城乡治理资源科学配置。城乡治理是指城市与乡村的治理要素相互补位、相互促进的过程。传统城乡治理结构最大的弊端是资源分置,地、物、人、设施、技术等治理资源各归其属,没有实现互利共享。虽然城市与乡村有着较大差异,但是城乡治理资源禀赋之间存在共融性,可以通过县域将二者之间的资源统筹规划、科学配置,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一是建立健全有效衔接城乡治理资源的规划体系。从空间发展来看,没有脱离乡的城,也没有脱离城的乡,治理资源均衡分布是城乡融合的基础保障。要聚焦交通、水利、物流、人居环境等重点领域,形成“县—乡—村”一体统筹,保证居民在生活需要圈层内实现互补共享。同时,要大力发展小县城,强化小县城公共服务职能,增补乡镇居民普惠福利。此外,随着人口流动形成新的聚集,个别县建制较大,人口较少,社会治理成本较高,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调整规划,兼顾治理资源配置的公平与效率,以满足城乡居民对美好生活的高品质需求。二是推动城乡治理资源均衡发展和标准统一。由于城乡间空间、设施等差距较大,仅靠县域担负统筹建设,力量不足,所以要发挥好中央支持、省级统筹、市县负责的基础设施联动机制,协调各级政府、企业、农民等多元主体共同提供优质资源服务。同时,要结合地方实际和地域特点,制定统一的县乡教育、医疗、交通等治理资源建设管理标准,分区、分类、分阶段推进,满足城乡居民高品质生活和区域发展的客观需要。三是优化县域综合治理平台数字化功能。县域要提高数据统筹能力,构建连接上下、贯通左右、功能集成、业务协同的数据治理平台,厘清县域内城市、集体、资源等基础数据资产,整合县域四标四实信息、社会组织信息、12345热线、重点人群信息等数据,将县乡常住人口、房屋、城市部件等数据信息全部纳入系统,实现跨部门资源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同时,强化动态感知、跟踪预测、分析研判、决策处置等功能,为实现数据要素与传统要素融合对接提供坚实基础。
以县域为枢纽促进城乡治理机制有效链接。城乡治理的本质是重构要素间的结构关系和运行方式,根本是在机制建设上打通梗阻,为城乡间要素交换、产业互补、人口流动等提供保障。值得注意的是,在推进县域治理的过程中,要解决好管理不衔接、职责不清晰、行动不同频等问题,关键是以一体化的思路和举措打破层级壁垒、提高县域协同能力,促进社会治理机制顺畅衔接。一是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2022年出台的《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提出要提高县城辐射带动乡村能力,促进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从政策角度明确了县域发挥联城带乡枢纽作用的职能定位。在今后一段时期内,一方面,县域要发挥城乡融合职能,以主体共建、信息共享、资源共用、机制共通为政策衔接点,深刻把握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两大战略统筹发展的现实依据和内在机制,系统设计、协调推进。另一方面,城乡治理涵盖内容较多,覆盖面较广,一定程度上存在碎片化问题。同时,由于各项治理事务归属不同部门,也存在条块分割等问题。对此,县域可采取“项目化”方式就城乡治理中的共性问题开展专项行动,对教育、医疗、环境治理等与民生结合较为紧密的领域集中攻坚,定期进行成果验收,“靶向式”破解治理难题。二是打造城乡治理共同体。依靠县域政府托举起量级相差较大的城与乡,从实践层面会遇到自身力量不够等问题,这就需要在治理主体的关系变革中实现多元链接,打造城乡治理共同体。同时,需要科学梳理城乡居民利益结构,寻找城乡治理诉求的最大公约数,完善县域社会治理架构,充分吸纳社会力量,扩大居民参与治理的领域和范围,为城乡融合治理注入更加强大的动能。
以县域为枢纽促进城乡治理能力共同提升。促进县域城乡治理融合的主体包含两方面:一是基层干部,二是基层群众。激发这两类人群参与治理的能动性,提升其参与治理效度,增强县域城乡治理能力,需要聚焦三个重点。一是健全县(市)、乡干部双向交流常态化机制。县域发挥融合功能可通过向上向下派驻干部,掌握上位治理逻辑和基层治理逻辑,从而促进城乡治理思路贯通一致。对向下交流到乡镇工作的干部,侧重安排在与土地收储、行政执法、信访维稳等与基层治理具体事务相关的岗位上。对交流到县(市)级部门的干部,重点安排在执法办、项目办等与治理统筹相关的部门。二是培养县域干部敢于担当、乐于学习、善于创新的精神。随着社会矛盾多发和利益格局深度调整,城乡间差异表现也越来越复杂。面对城乡治理融合中的梗阻难题,县域干部要打破固有思维,勇于尝试创新方法,不断学习,提升应对困难挑战的本领,尤其要注重在实践中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要求,强弱项、补短板,填空白、消盲区,担当起城乡治理融合的责任。三是使全过程人民民主成为人民的生活方式。基层治理是城乡融合的底层机理,其民主性更多体现在居民参与活动中,也就是多元主体在遵循规则的基础上,通过参与实现“善治”目标。所以,县域层级要把民主协商作为城乡治理的重要抓手,拓宽社情民意反馈渠道,完善办事公开制度,保障群众知情权,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其中,促进城乡治理价值共通、治理结构贯通、治理过程联通。(司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