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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迪(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
平台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引发了学界的广泛关注,既有研究分别从政策法规的角度进行制度评估、从企业经营的角度进行模式考察、从劳动关系的角度进行现实批判,然而对平台演化的实际状况,平台所涉及主体的动机、行为或困境,以及促进或制约平台发展的实际因素等,尚缺乏深入细节的认识和理解,也不足以对我国平台经济的发展经验和局部困境做出有效解释。有限的调研经历提醒我们,针对平台经济的形态和问题,在理解政策、读懂市场、重视和梳理其他学科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具有社会学视角的调查研究是很有必要的。
平台经济的类型分化与观看视角
平台经济的发展不是单一均质的,而是具有差异化的类型呈现。从形成机制来看,“产业平台化”是“先有产业、后有平台”,即相对成熟的传统产业利用数字平台进行转型升级,从而扩大业务范围、扩充协作力量、延长经营链条、优化管理流程、提升组织效能、降低交易成本、简化交付环节、改善服务效果和客户体验。对这类平台的调研要重点考察在现有业务模式的平台化改造中,产业经验如何延续又如何借助平台优势来突破发展瓶颈。而“平台产业化”则是“先有平台、后有产业”,即将平台架构、服务体系和商业模式逐步应用到消费、运输、家装、就业等产业领域,围绕云计算、大数据服务、电子商务、社交媒体、在线教育等数字技术,为传统产业赋能。对这类平台的调研要注意平台经营模式一般性和各种产业独特性之间的复杂张力。
从平台经济中的企业与政府的关系来看,我们可以发现平台形态的一条连续发展的变化谱系。第一类是“政府主导的平台”,如公共服务、食品安监、文化教育等领域的官方平台,虽然有技术企业运营和一定的经济收益,但仍主要针对政府的管理与服务目标;第二类是“依托政府的平台”,即在劳动就业、金融服务等领域,依托人力社保和金融监管等部门的数据资源和授权许可,在提供相关服务的同时实现价值收益;第三类是“平台配合政府”,在区域特色产业、本地生活服务等具有高度地方性的领域发展同业平台,在促进行业发展的同时,服务于地方政府的决策和相关工作;第四类是“平台企业主导”,通常为发展较为成熟的、跨地区甚至跨行业的平台企业,与地方政府保持着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合作关系。不同的平台类型,其目标和效果都有显著差异。
对平台经济的分类方式显然不局限于以上两种,研究者和实践者需要对平台的类型进行更清楚的界定和把握,将对平台经济的研究置于更具社会视角的分类体系当中加以区分和考察,理解平台表现形式的差别。
平台经济发展的阶段与过程性分析
平台经营的具体形态,取决于所处发展过程中的阶段,同时表现出不同的核心问题。一方面,跨越阶段的过程性分析需要考察平台经济在时间意义上的演进和变迁。我们在对一些传统的制造业企业的调研中发现,厚实的产业基础和经验积累,使得这些企业具备了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和营收能力。在当前阶段,大多数企业并不具备平台化转型的必要性,因为依靠设计经验、客户订单和把握市场动向就能够实现盈利目标;同时,平台化转型也不具备可行性,这些企业的人才队伍和研发成本都不足以支持升级。
然而从中长期来看,在技术含量不高的模式下发展起来的企业,也相应地面临着不可替代性差、竞争相对较强、“内卷”风险大等难题。这些企业需要“独辟蹊径”,寻找新赛道和新场景,在“弱竞争领域”里建立差异化优势。由此,一些企业认识到了经营平台的优势,即建设其所在行业领域的线上平台和电商空间,以取代原有的展销会、博览会模式,打破供需关系中的时空限制,整合行业资源并链接其他上下游行业,提高自身在产业链中的位势,最终实现“跨越式升级”。
另一方面,跨越阶段的过程性分析需要考察平台经济在空间意义上的辐射和扩散。我们在对一些平台企业供应链数字化的研究中看到,从采购、仓储、物流、销售到送(取)货的链路化管理,凭借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优化供应链算法,提升预测能力和响应速度,提高了物流效率,减少了库存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快速的配送服务。然而归根结底,这类平台运作在空间意义上对实体经济的串联,依托于数字技术在农产品采销地、消费品生产源头、交通路网、物流仓储、配送链路、收发站点、城乡社区等空间点位的全面辐射与扩散;这一空间扩散过程同时又是社会性的,在每一个环节上都涉及了劳动组织、职业服务与保障、群体内部关系等议题。
平台经济在时间推进和空间扩散双重意义上的发展节奏提醒我们,需要聚焦于平台经济发展的早期表现、实际路径、具体环节、关键转折和长期链条,进行纵贯性、持续性的调查和过程性、动态化的研究。
代入式理解平台经济的参与主体
在某种经济形态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中,各类社会主体从来都不是特定角色的被动接受者,而是以生产和生活中的行动提供经济发展动能、评价经济发展效果、决定经济发展走势。这就需要研究者代入式地把握平台经济所涉及的各类群体的诉求、意愿、状态、选择、行为、情绪等特征。
一方面,平台企业一方在选择态度和推动方式上具有复杂的构成。平台企业的创业者或所有者通常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更加关心企业在长期发展、升级转型方面的可能性,愿意尝试新的商业模式和技术应用;企业管理者需要从中期或短期的视角、基于账面收支的考虑,来识别和管理与平台产业相关的新风险,还需要从管理流程、组织文化和人员结构等角度考虑具体问题;研发者更加在意平台开发、技术升级带来的贡献,并以此为己任;企业内部的执行者和劳动者则倾向于从可行性、便利性的角度思考平台化转型带来的工作内容变更,还需要警惕可能发生的劳动异化与技术替代的状况。从某种程度上说,平台企业中各主体的思路差异程度,影响了平台内部关系的协调程度,也部分决定了平台经济的推进程度。
另一方面,研究者需要更客观地评价平台经济中发生的劳动状态。现有研究对不稳定就业、碎片化工作、非典型劳动关系等现象已有诸多讨论,这些都是需要持续关注并警惕的事实。当然,越来越多的劳动者以“用脚投票”的方式选择平台化就业,是因为这种方式有其积极的面向:平台可以动态反映供需关系,扩大劳动者的工作信息和资源的选择范围,有机会提升人力资本、改善工作条件和劳动权益;同时,通过平台促进用工方式的透明规范,部分避免了劳动者被过度剥削、劳动成果不被尊重和认可等问题;从相关监管部门的角度来看,可以借助平台触及范围不断扩大的劳动者群体,掌握他们的信息,了解他们的诉求,逐步解决他们面临的问题,从而落实治理措施。
从上述角度来看,对平台经济的研究需要进入具体而微的日常生活,将研究的焦点放在那些直接参与经济活动的“人”身上,还原创业者、管理者、劳动者等行动者的主体性、能动性和反思性,从其劳动与生活中理解其选择。
总体而言,考察平台经济独特的运转模式和劳动过程,不仅需要进行类型划分、过程性分析和代入式理解,还有待引入组织管理和组织环境的分析视角,考察平台组织的控制方式与权力关系及其与外部环境的相互建构。社会学的视角无疑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平台经济的复杂性,并为科学研究、政策制定和企业实践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