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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杜俊华(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重庆大学分中心教授、博导);魏彦(重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
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做好人才工作、发挥人才引领发展作用,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工作。深化人才发展机制改革,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环境是重要因素。如何联系新时代新征程的实际,为青年人才发展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环境,是理论工作者应该重点关注和思考的。必须依靠改革激发青年创新源动力,切实让青年人才这一“关键变量”持续转化为驱动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增量”。
实施更加开放的青年人才政策,构建以人才为核心的创新生态系统
鉴于青年人才的重要性,我们应把培养造就青年人才作为一项重要战略任务,采取特殊措施,重点扶持、跟踪培养,使大批青年人才持续不断涌现出来,为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这就需要不断完善青年人才的聘用制度和人员交流政策,形成青年高层次人才快速成长、创新驱动的用人机制。
要坚决破除“五唯”,使青年人才引得进、留得住、干得好;通过青年人才服务增值化改革,赋能青年人才的引进、流动和配置,实现对青年高层次人才服务事项的一站式整合;加快建立青年人才协同创新机制,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加快推进科研院所改革,赋予高校、科研机构更大自主权,给予青年创新领军人才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
在此基础上,围绕打造“青年科技人才之家”,营造宜业、宜居、宜学的青年人才发展氛围。具体包括,完善人才引进制度,提高引进青年人才补助标准,增强青年高端人才吸引力;支持青年科技人才设立青年专家工作室,探索设立青年人才引进专项基金,为青年科技人才创造良好的创新工作环境;营造优越的生活环境,建立优秀青年人才一对一跟踪服务机制,加大对优秀青年拔尖人才住房、子女入学等帮扶力度,强化优质教育、医疗、商业、娱乐等综合配套设施,让青年创新人才安居乐业。
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支持,不断提升青年人才引领创新的能力
加大对青年从事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的最重要源头。加大力度完善基础技术供给体系,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从科学原理、问题、方法上集中进行攻关。在财政投入上,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鼓励社会以捐赠和建立基金等方式多渠道投入支持基础研究,形成持续稳定的对基础研究的投入机制。尤其是加大对在基础研究相关的高校科研院所工作的青年人才创新的财政支持,加大对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战略性、前沿性技术创新及物理、化学等基础性领域研究的支持力度。
深入推进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科学评价体系、激励机制。完善科研成果参与企业分红、入股等体制机制,激发青年人才的科技创新潜力。鼓励广大青年科研人员潜心搞研究,为解决“卡脖子”问题提供更多源头支撑。同时,加快科研资助模式改革,探索将科研项目分阶段资助转为事前一次性补助,开展科研经费“包干制”试点,增强科研经费使用效率。
积极为青年人才打造提升创新能力的平台。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围绕高校、科研机构集聚区,着力打造一批特色创新生态圈,加快引进一批国家实验室、大科学装置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吸引青年创新人才、创新团队、新型研发机构集聚,营造一种追求卓越、敢于超越的氛围,提升青年科技人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实现更多使命驱动的科研和更具超越性的创新。
引导青年人才提高科研诚信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创新生态
加强对青年科研人员的日常教育和引导,将他们的科研作风、科研诚信作为其职称晋升、年度考核、评奖、评优、出国交流学习的重要考评指标。在对青年科技人员开展定期的科研诚信教育中,既要注重利用许多杰青、青年长江学者的榜样教育,也要利用警示案例加强科研诚信教育,使青年科技人才勇于奉献、甘坐“冷板凳”,弘扬好科学家精神和工匠精神,为科技人才梯队建设构筑坚实基础;尊重科学研究特点,为青年人才的科技创新涵养良好生态,形成善待失败、宽容失败的社会创新氛围。
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加强对科研工作的规范和指导,规范青年科技人员科研行为。通过培训、警示法纪教育、科学伦理教育等,引导青年科研人员增强法律意识,遵守学术规范。深入开展科研诚信自查自纠,引导青年科研人员强化科研诚信意识,开展科技项目日常监管,及时主动纠正科研人员科研作风和科研诚信等方面的问题,对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通过谈话提醒等方式指导相关人员及时改正、加强教育。并进一步完善经费管理机制,牢固树立科研经费公共属性理念,切实把好经费预算关、使用关和外拨经费关;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健全科研经费监督体系,严肃查处科研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跨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知识产权违法案件查处、惩罚力度,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科研伦理等行为的相关青年人员的失信行为记入科研信用记录,并按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