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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包晓斌(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近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三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坚持城乡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想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需要多措并举,构建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全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要在稳住经营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增长趋势的基础上,完善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加的市场,保障农民转移性收入,切实帮助农民获得多元、稳定的收入途径。
提升农民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
工资性收入是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农民外出务工稳定性较低、新型经营主体发育不足等问题,应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信息服务,增强农民的非农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一是拓展农民就业空间,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吸引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扩大农民就业容量。二是挖掘农业农村内部就地就近就业潜力,支持临时性、季节性灵活就业形式,鼓励生活性服务业、民族特色手工业和公益性岗位等多种行业吸纳农民就业,增强农村产业就业带动能力。三是加快推进县域城镇化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基地建设,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刺激农村就业市场释放更多就业岗位。四是引导新生代农民工在新产业就业创业,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赋能特色农产品经营,发展农村电商、短视频直播带货、定制农业等新业态,拓宽兼业农民就业增收来源。
在这个过程中,各地党委政府对农民就业创业的扶持和保障也很重要。一是开展劳务输出对接,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平稳有序外出务工,促进农民工与城镇就业人员同工同酬。二是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注重农民工权益保护,提高农民内生发展动力。三是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培育新型主体,完善返乡农民创业政策体系,鼓励返乡创业人员参加电子商务就业技能培训。四是加大对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乡贤等不同群体的创业扶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和激励奖补等政策扶持力度。
深化农村制度改革和创新,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
农民财产性收入在农民收入中发挥着重要的支撑作用。目前,我国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弱,这就要求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政策,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推动农村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同时,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使农民利用有形资产转化为经营资本。
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依法依规出让、租赁和入股,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盘活农村各类资源资产,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挖掘农民持续增收的潜力。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利,让农民分享改革红利,切实提高农民的土地增值收益。推动乡村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确权登记,健全农村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体系。完善农村产权市场化交易机制,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水权等生态权益市场交易模式。加快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和农田托管,进一步加强土地流转行为的规范化管理。
另一方面,要激活城市和农村需求市场,实现城乡供需匹配。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企业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农业经营方式创新,促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加强龙头企业与农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的农产品购销合作,提高农村企业发展现代化水平。完善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通过契约农业、股份合作等方式,让农民参与产业增值收益分配。农民以土地、资金和劳动力等要素参与经营,获得劳动报酬、租金和股金红利等收益。
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经营性收入增长
经营性收入是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目前,农村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相对滞后,一二三产业融合层次较低。需要优化农村产业布局,强化优质粮食产业、畜牧业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等支柱产业,延伸农业产业链。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培育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挖掘农业农村特色资源,培育优势特色产业,构建国家、省、市、县、镇、村六级联动的特色产业平台体系。完善粮食价格支持政策,发挥收购价格对农民种粮收益的保障作用,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发展果菜茶、食用菌、杂粮、薯类、中药材、花卉、苗木和特色养殖等产业,倡导“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业,形成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统筹农产品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建设,加强农产品物流骨干网络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培育农业产业联合体,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
在挖掘农村地区的产业发展潜力的同时,也要充分发挥城市对当地农村的带动作用。例如,坚持城乡统筹发展,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以集镇为中心,增强聚集产业功能。通过“公司+村集体+村民”模式,合作开发村域资源。统筹城乡产业布局,将城市部分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农村地区产业园转移,并帮助农村承接发达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支持当地发展新型劳动密集产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推动生产、服务、加工和销售“四位一体”融合发展。推进农业与旅游业、文化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农业+”教育、文化、休闲、旅游、康养、科普等融合业态,激活农村闲置住宅、土地、古老建筑等资源,发展民宿、农家乐、采摘园等产业,建立产业融合发展利益联结机制。推进特色产业发展与村庄建设、生态宜居统筹谋划和同步建设,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广套种、混养和种养结合等模式,推进资源循环利用。
完善惠农富农政策,促进农民转移性收入增长
转移性收入是农民收入的重要补充部分。为化解政策扶持和补贴的力度、范围的局限性等现实困境,需要健全农业补贴制度,开展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实行良种和农机具购置补贴,完善农资综合补贴机制。增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完善农业全产业保险制度,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增加农业保险补贴品种,扩大保险补贴覆盖范围,健全兼顾粮食安全与农民增收双重目标的保险机制,有效规避农民种粮面临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促进乡村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优化农业生态补偿体系,加大耕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生态保护和修复、农业绿色发展等生态补偿力度,充分发挥生态补偿对鼓励农民推行绿色生产的重要作用。
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加大政府财政支持,支持市场化的土地托管等社会化服务,挖掘农民种粮的节本增效潜力。强化城乡产业的技术交流、项目合作和定点帮扶,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动自然资源资产化,以农业绿色发展为导向,调整农业支持政策补贴结构,完善重要农产品生产者补贴制度。支持农户以生产要素入股农民合作社,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企业,增加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各级政府应加大专项资金、技术等多方面支持力度,带动更多社会资本下乡,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现代种植业和养殖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