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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楠(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福建中医药大学副教授),杨建义(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高校思政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高校思政课评价不仅关乎课程本身的认识和评判,而且关系到课程改革和发展的方向,关系到高等教育课程建设和教育发展的价值导向。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出,要“坚持科学有效,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为新时代高校思政课评价改革指明了发展方向。以增值评价赋能高校思政课高质量发展,既是课程建设和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检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
增值评价赋能高校思政课的价值意蕴
高校思政课增值评价是指以学生为中心,通过科学、系统的评价手段,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在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过程中理论素养、道德品质、实践能力等多个维度提升与变化的增加值。与传统课程质量评价方式相比,增值评价聚焦教育政策、课程设计、教学过程、知识增长、实践技能提升等方面,是一种重视起点、关注过程、兼顾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的评价方式,对于检验政策效度、课程教学质量和学生接受程度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增值评价是检验思政课政策效度的重要举措。增值评价是检视政策在实施过程中所达到实际效果的有效工具,可以为政策的持续改进优化提供重要参考。增值评价通过数据分析,对比学生在课程学习前后的综合素养变化,客观反映政策目标落实、正确价值观涵养、道德素质提升等方面的实际效果,使政策制定者能够清晰地看到政策的“落地”情况,及时发现政策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为政策优化创新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同时,助力政策制定者紧跟时代发展与大学生思想变化,准确识别教育资源需求与短缺,不断探索新政策以应对教育改革和多元需求,完善多层次、系统化的政策框架,打造全方位、立体化的思政课政策体系。
增值评价是检验思政课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一方面,增值评价着重强调教学效果的增值效应,通过科学对比学生思想品德素质的起始状态与最终成果,为教学质量勾勒出一幅全面而精准的画像。这一评价体系超越了传统评价方式的局限,深度触及学生情感、态度及价值观的转变,实现了对教学效果的深度考量,并由此激发教师不断探索多元化的教学策略,通过课堂互动、小组研讨、志愿服务、实践活动等多维教学形式,直观辨识教学过程中的亮点与短板,及时优化课程内容与方法,驱动教学质量持续提升。另一方面,增值评价突出个性化评价,推动教师针对不同学生的特点与需求,尝试运用翻转课堂、PBL(问题驱动)教学、项目式研讨、案例分析等以学生为中心、注重互动参与的教学方法,实施差异化教学。增值评价还促进教师利用多媒体教学、在线互动平台、AI虚拟现实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丰富思政课教学形态,提升课堂的趣味性和吸引力,使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深化理论理解。
增值评价是检验学生接受程度的重要依据。学生接受程度是评估思政课教学效果的核心指标之一,通过课程参与度、价值认同度和思想能动性三个方面的综合考量,能够全面、客观地检验学生对思政课的接受程度。其一,增值评价发挥过程性评价优势,通过抓取学习过程中出勤率等量化指标,以及抬头率、课堂互动、讨论等质性化表现,准确评估学生参与课程的程度。其二,增值评价鼓励学生深入思考马克思主义理论内涵,通过跟踪学习过程中的思想变化,评估认同和内化程度;通过考察学生对社会热点问题的看法、对国家政策的理解等内容,促使其主动关注社会发展,增强了学生的政治素养。其三,通过增值评价考察学生在课程学习过程中的思考深度、思维广度以及批判性思维程度,全面评估学生自主学习、积极思辨的能动性,全面展示个体心理素质的“感性增值”、思想认知的“理性增值”以及行为表现的“质性增值”。
增值评价赋能高校思政课的实践路径
探索高校思政课增值评价,应遵照《方案》要求,明晰高校思政课增值评价的“道”“法”“术”“器”,推进高校思政课质量评价的改革和发展。
一是找准高校思政课增值评价的发展之“道”。“道”指的是事物的自然规律和发展方向。高校思政课增值评价的发展之“道”,体现为政治属性、学科属性和教育属性。其一,明晰政治属性是思政课增值评价的核心要义,评价工作必须紧密结合新时代思政课工作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定不移地遵循正确的政治导向和价值取向。其二,在实施增值评价过程中,既要注重学理性,也要强调学术性。要重点关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重大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要关注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发展动态,深入研究增值评价的理论内涵、生成机理、作用机制等,归纳总结并构建卓有成效的增值评价理论体系与实践方法。其三,高校思政课的增值评价应当紧密遵循教书育人规律与学生身心成长的自然轨迹,详细记录并追踪教师与学生的成长历程,深入分析课程起始状态与最终成果之间的增值变化,并在此基础上构建规范、科学的高校思政课教师综合素养与学生思想品德素质的测评体系,促进师生共同成长与全面发展。
二是谋划高校思政课增值评价的实施之“法”。“法”指的是方法体系、策略或规则。高校思政课增值评价谋划实施之法,就是要更新评价观念、倡导多元参与评价、突出教师主体作用。其一,要深入理解增值评价的内涵与重要性、明确评价目标、突出思政课教师在课程建设中的作用、构建科学的评价体系、强化评价的实践应用与效果检验。其二,高校思政课增值评价的实施不能仅局限于高校这一固定场域,还要涉及家庭、社会等层面。高校相关职能部门和思政课教学单位要建立质量监控机制,创设思政课增值评价的内部评价体系,鼓励家庭、社会、政府以及第三方评价机构等参与高校思政课增值评价,发挥多元评价主体作用,实时评估高校思政课增值效果并反馈改进意见。其三,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关键在发挥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教师要深化对增值评价内涵的理解与认同,主动将增值评价的理念融入课程规划、实施与反馈的每一个环节;要密切关注课程质量的“净效益”增长情况,着力打破传统评价中仅注重结果而忽视过程、只看成绩而忽略努力的思维定势,确保思政课教学与评价工作的全面优化与持续提升。
三是把握高校思政课增值评价的关键之“术”。“术”指的是在规则体系指导下的具体实施技术。高校思政课增值评价要强化评价过程性、指标设定系统性、重视反馈有效性。其一,强化评价过程性。传统的评价方法重视总结性评价,即以项目完成时的结果作为评价某一事物的标准和结论,忽略了事物的发展进度。高校思政课增值评价将评价看成是一个不断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将评价作为促进课程增值的过程,贯穿于课程建设的各个要素、环节,突出高校思政课过程增值效益。其二,指标设定系统性。指标体系是增值评价活动的基础,也是对教育质量要求的具体规定。设定高校思政课增值评价指标要遵循系统性、科学性、客观性等基本原则,结合实际发展情况,从单一的学生期末成绩考核指标拓展到教学质量、课程建设、教学过程组织、教学能力、理论创新能力、社会调查实践、理论内化程度、自我教育、学生思想品德等方面,构建形成性考核指标体系。其三,重视反馈有效性。要充分挖掘增值评价结果反映的深层次信息,深度解读并及时有效反馈增值评价结果,帮助思政课教师采取更为合理的教学方式,帮助学生找到有效提升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与实践能力的路径,引导高校持续完善和改进高校思政课建设,为教育主管部分提供更加全面的课程质量信息。
四是选取高校思政课增值评价的有效之“器”。“器”指的是高校思政课增值评价所选取的方法、技术和人员。其一,选取评价方法。由于增值评价内容的复杂性与反馈信息的多样性,在高校思政课增值评价过程中,单一评价方法很难把握高校思政课课程效果的“净效应”增加值,难以全面衡量高校思政课质量。因此,需要针对高校思政课不同要素、不同过程和不同环节,综合运用量化与质性、模糊与精准、动态与静态、系统与部分等评价方法,最大程度保证增值评价的信效度。其二,选取评价技术。高校思政课增值评价需要收集诸如课程设计、教学大纲、教师评教等方面的繁杂信息。为提高评价结果的精确性,要创新评价工具,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高效捕捉有效信息,并将评价结果通过直观的“可视化报表”形式展现。其三,选取评价人员。高校思政课增值评价具有持续性、广泛性、大强度、专业性等特点,要不断提升评价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培养专业评价人才队伍,为实施增值评价的信息收集、数据处理、报告分析等提供专业支持,推动思政课教学质量管理不断深入与细化。
【本文系福建省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的实践与成效调查研究》(FJ2024MGCA016)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