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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则行(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浙江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副教授、浙江省重点智库“八八战略”创新发展研究院研究员)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农村的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被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的整体框架进行统筹谋划和系统部署,推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现系统性重塑、整体性变革。同时,也应看到,当前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仍然存在着“脆弱性”问题,导致农村尤其是偏远农村成为全域生态文明建设的“低洼地带”和“美丽中国”建设的“薄弱环节”。
应对现实问题
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的脆弱性与和美乡村建设目标存在冲突。由于治理资源投入不足、城市统筹治理难度加剧以及社会资本流失造成多元参与乏力等,纵深推进和美乡村建设将面临生态环境治理领域引发的风险。
环境污染复杂化。农村地区广泛存在的环境污染“痼疾”是对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脆弱性最为直接的危害。一是农业生产型污染。随着化肥、农药、地膜以及大型农用机械等工业品的涌入,与工业化深度结合的农业生产领域面临着严峻的面源污染境况。《全国环境状况统计调查报告(2020年)》显示,2020年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接近1600万吨,占全国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62%左右。农业面源污染对污染总量的贡献率远超工业生产和城市生活点源污染的总体状况未发生根本性转变。二是农民生活型污染。在长期形成的生活习惯影响下,作为生活共同体的农村社区始终没有建立起权威约束下的环境保护规范和秩序。生活垃圾随意丢弃或焚烧、生活污水肆意排倒以及旱厕改造进度迟缓等现象仍普遍存在。据《城乡建设统计年鉴2021》的数据,2021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9.97%,而同期建制镇和乡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仅为75.84%和56.6%。农村地区俨然成为生活固废治理的“主场地”。三是工业转移型污染。随着国家工业化进程与产业结构转型的持续推进,农村成为承接工业转移的重要阵地,也成为累积环境风险的重要部位。据《中国乡镇综合竞争力报告2023》的数据,2023年中国百强镇的企业法人单位总量达73万余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2.7万家,“工业下乡”也伴随着污染的转移。
环境治理无序化。这一风险源于国家治理权威的阶段性进入或非连续性存在,而并非完全来自农民的自主行动,这从一定层面表征了国家治理在具体层面存在“有组织的混乱”风险。一是针对性的政策供给不足。与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的资源投入相对集中相比,农村环境治理因地域分布更为分散,更加需要对政策、资金、技术等资源进行统筹配置和顶层设计。近年来,国务院相继出台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从实际操作看,相关方案依然供给不足,指导农村环境政策实施的相关法律规范也暂付阙如。二是非国家行为体的参与不足。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包括农民、社会组织等其他主体的公共参与。当前,有些地方遵循着命令控制式的行政规制逻辑,排斥作为最大利益相关者农民的实质性参与。在国家行政与市场资本等力量的挤压之下,农村社区始终无法培育出实现自主治理的替代力量。三是基层政府环境危机处置的能力不足。农村环境问题常与其他利益问题交织杂糅,原本由环境破坏引发的多方博弈格局被嵌入更多不确定因素,导致农村的环境抗争过程极易陷入非组织化的暴力对抗等“集体行动困局”,任何突发性的环境危机事件都可能隐藏着难以预料的社会失序风险。
韧性机制创新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作出全新部署,为在新时期纵深推进和美乡村建设指明了改革方向。新形势新任务下,需要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区负责、社会组织和群团组织协同,农民实质参与”的全新治理体系,着力形成具有调适性、结构弹性和可持续性的农村生态环境韧性治理新模式。
建立和完善国家权能的韧性嵌入机制,重塑环境治理主体“双向在场”新格局。
首先,以权能下沉作为填补农村环境治理职能真空的关键路径,增强国家权力“持续在场”的体制和制度支撑力。进一步强化农村环境的主体意识和责任观念,系统整合与全面落实农村环境治理的法律、伦理、财政与监管责任,破除国家“长期离场”与“短期闹场”交互发生的循环怪圈,以制度供给的内驱力增强国家作为元治理角色的主体韧性。其次,完善农村环境治理的体制架构,在乡镇和社区层面探索设立符合农村环境治理实际的常态化运行机构或跨层级联动工作机制,打通国家环境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在全域范围内织密城乡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网络。最后,通过向镇街、社区以及农民个体下放权力的方式,将农民等非法权主体“请回来”并创造更多参与渠道,以便更好发挥政府与农民良性互动的治理功能。
建立和完善多元主体的韧性联动机制,构建农村环境治理“政社合作”新共体。
一是以乡村文化振兴为契机,探索更加适配农村环境治理特殊场景的文化重建形式,进一步将“共同体意识”与“公共精神”创新性植入农民日常生产生活之中,逐步形成基于信任、合作和互惠关系的生态治理文化。二是以农村社区为“主阵地”,将网格化管理深度融入社区环境治理等具体情境,建立和巩固多主体覆盖、条块间连通的新型农村环保组织网络,以进一步缓解环境治理重心下移为属地地方政府带来的压力。三是以合作治理为主要手段,探索建立更加开放的环境合作共治体系,吸纳合作社、农村专业服务组织等更多的环保行动者承接垃圾分类、环保教育、污染监督等职能,鼓励社会群众性自治组织自主承接国家环境治理项目,为国有企业参与农村环保投入和技术研发创造有利条件。四是以社会资本为驱动要素,整合行政引导、经济激励、道德感召等多种方式,探索创新环保PPP模式在广大农村的可持续性运作机制,增强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环境治理的实效性。
建立和完善环境政策的韧性执行机制,打造农村环境风险“智慧治理”新平台。
实践证明,推动农村环境治理“数字化转型”有利于打破治理体系的信息壁垒,为政府有效联结和整合多元力量提供便捷化平台,推动农村环境治理从“碎片化分治”到“整体化共治”的转型迭代,形成数字化驱动下的农村环境治理新模式、新形态。一是以数字技术赋能环境政策工具的创新运用。进一步完善环境数据共享规则体系,建构完善面向农村的全天候环境污染大数据监控网络和平台,推动建立环境数据跨部门开放流通共享机制,以数据的高效融通增强政府主导下的农村环境整体性治理能力。二是以数字技术防范化解生态风险。启动实施面向农村尤其是偏远乡村的生态环境大数据工程,精准测量和汇集农村生态环境基础数据,前瞻性地识别和预警地区范围内可能发生的生态灾害。三是以数字技术拓展农民自主治理空间。运用数字技术提升农民获取和处理环境信息的便捷性,降低参与环境治理的门槛和成本,鼓励相关利益群体自由表达意见和建议,缓解环境破坏、利益损失造成的社会主体间的紧张关系。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农村环境治理结构的脆弱性及其韧性治理机制研究”(22CZZ016)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