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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场与价格研究所室主任、研究员)
2024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必须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经济秩序”。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在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的问题上,要讲辩证法、两点论,‘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都要用好”。只有当市场有足够的活力时,政府的管理才能更加有效;没有良好的政府治理,市场的活力则无法持续释放。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以简政放权为重点,加快建立和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开放之后,围绕明晰政府和市场边界的问题,我国实施了以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为主要方向的改革,实现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从党的十二大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到党的十三大提出“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到党的十四大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到党的十五大提出要“进一步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到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到党的十七大提出要“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我国市场经济范围逐步扩大,计划直接管理的领域显著缩小,成功实现了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伟大历史变革。
以“放管服”为重点,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进入新时期后,围绕政府和市场的协作关系问题,我国实施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实现了政府职能全面转变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从党的十八大提出“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和“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和“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到党的十九大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和“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国市场功能逐步完善,政府职能不断健全,逐步构建起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
以既“放得活”又“管得住”为重点,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近年来,围绕政府和市场功能协同的问题,我国正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稳步建设法治政府,持续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既“放得活”又“管得住”,这是在我国独特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不断完善、超大规模市场优势逐步释放、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初显成效的背景下提出的重大命题,是下一步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关系的基本导向,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
完善“放得活”的体制机制
首先,适度放宽市场准入。市场准入是政府管理市场经济的起点,市场准入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之一。应加快完善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科学确定市场准入规则,合理设定市场禁入和许可准入事项,明确市场准入管理措施调整程序,有序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同时,进一步推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关的审批体制、投资体制、监管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的改革,配套推进企业注销配套改革和完善企业退出制度,构建开放透明、规范有序、平等竞争、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
其次,有序放开要素流动。要素自由流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典型特征之一,是市场经济高效运行、市场价值充分释放的内在要求。应加快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引导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优化促进资本市场规范发展的基础制度,培育全国一体化技术和数据市场,完善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要素价格的机制,促进各类所有制企业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健全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推动生产要素畅通流动、各类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潜力充分释放。
再次,持续放低区域壁垒。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撑,对于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应全面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加力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
最后,积极扩大制度型开放。扩大对外开放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推进高质量发展需要高水平对外开放与之相适应、相配合。应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产权保护、产业补贴、环境标准、劳动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金融领域等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加强内外资准入政策协同联动,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有序扩大我国商品市场、服务市场、资本市场、劳务市场等对外开放,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优化“管得住”的体制机制
首先,牢牢管控垄断行为。市场经济竞争往往是不完全的,市场势力会利用其优势地位使其他经营主体受损,需要实施竞争政策予以矫正。应在促进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基本原则下,强化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反垄断,依法稳慎推进重点领域经营者集中审查,深入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推进水、能源、交通等自然垄断领域的非竞争性环节价格改革,优化居民阶梯水价、电价、气价制度,完善成品油定价机制,引导各类经营主体有序参与市场竞争。
其次,有效管理经济外部性。任何经营主体的经济活动都具有外部性,要充分考虑这种外部性对市场公平和市场运行造成的影响,通过征税与补贴、产权内部化或政府管制等手段减少外部性的负向效应。应积极采取财政转移支付或市场交易等方式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强化对重点市场和市场基础设施的跨部门协同安全监管,构建经济社会重大风险的预警和处置机制,同时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有效提升市场运行的稳定性。
再次,切实管顺信息透明。市场信息往往都是不充分的,造成市场参与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不利于市场公平秩序的构建。应推动各级政府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大招标公告、中标合同、履约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的全国性和区域性平台,做好市场信息公开和推送工作,健全要素和权益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有效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切实保障市场各方经济利益,有效提升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
最后,着力管好市场环节。市场经济天然具有不完备性,部分领域市场基础设施和交易规则难以由市场自发产生,需要通过政府的外部干预推动形成,以保障市场顺利平稳运行。应推动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健全一体衔接的流通规则和标准,推动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联动建设和管理,依法规范发展平台经济,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培育发展能源商品交易平台,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不断提升市场运行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