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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仲高(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省人才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2025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对未来三年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进行了总体部署,明确提出要“推动帮扶政策体系向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转换”。深刻理解帮扶政策体系转换的内在逻辑,全面把握转换后政策体系构成及其完善路径,有利于更好地贯彻落实乡村全面振兴规划,进一步做好乡村全面振兴帮扶工作。
帮扶政策体系的基本框架
构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帮扶政策体系涉及领域多、覆盖面广,帮扶政策与其他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深度融合,共同构成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政策体系。完善过渡期后帮扶政策体系需要因地制宜地融合运用“基于人”“基于物”“基于地”三类帮扶政策,创新新型帮扶协作机制,推动帮扶政策从分化型转向整合型,从托底型转向发展型。
“基于人”帮扶:完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此类政策重点是健全覆盖全体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通过持续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给予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杜绝规模性返贫致贫现象的发生,切实守住“三农”工作的底线。一是开展动态监测。强化工作统筹协调,打破信息壁垒,借助大数据分析、基层走访等多元方式,构建全面且高效的监测体系,对全体农村人口尤其是低收入群体,开展实时动态监测,精准识别出可能面临返贫致贫风险的因素,明确风险类型与程度,做到早发现、早帮扶,及时纾困,避免风险积累成患。二是激发内生动力。注重思想引导与能力培养,支持鼓励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与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探索致富路径,着力消除“等靠要”依赖心理和“养懒汉”等逆向激励问题,实现从“要我富”到“我要富”的转变。三是强化政策协同。发挥各部门专业优势,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帮扶政策协同,整合财政、农业、民政、教育、卫生等多领域资源,构建紧密合作的帮扶政策协同体系,形成政策合力。
“基于物”帮扶:健全帮扶资产长效管理机制。脱贫攻坚以来,国家投入形成了较大规模的资产,这是今后持续开展帮扶的重要依托。针对当前部分帮扶资产在使用管理上存在着权属不清、管护不力、闲置浪费、处置困难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权属,强化运营、盘活利用。一是统一资产清查登记。对脱贫攻坚期间国家投入形成的各类资产,包括产业设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展开全面清查盘点。准确摸清资产的数量、位置、规模、用途等详细信息,建立统一的资产登记管理台账。在此基础上,依法依规进行确权登记,明确资产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归属。二是科学运营帮扶资产。制定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办法,健全资产形成、确权移交、管护运营、收益分配等全程监管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运营方案,对于产业类资产,引入专业运营主体或培育当地新型经营主体,提升资产运营效率,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对于公益性资产,明确管护责任主体、管护标准和考核办法,落实日常管护经费,确保资产长期稳定发挥作用。三是盘活低效闲置资产。完善资产分类处置制度,对于部分确因市场需求变化、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的低效闲置帮扶资产,针对不同原因,分类施策进行盘活,实现帮扶资源再利用。
“基于地”帮扶:创新对欠发达地区帮扶协作机制。把对欠发达地区的帮扶纳入乡村振兴帮扶政策体系,支持欠发达地区县域振兴发展,是乡村振兴战略与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融合推进的重要创举。一是创新纵向帮扶协作机制。以欠发达地区县域为重要载体,加强省直部门对县镇村的政策支持力度,以组团帮扶方式,选派干部挂任被帮扶县(市、区)相应职务,重点帮助县域培育壮大特色产业、优化城乡建设规划、提升基本公共服务等。二是创新横向帮扶协作机制。横向帮扶协作重点在产业发展,构建发达地区市县与欠发达地区市县的对口帮扶协作关系,由帮扶方投入较大规模的专项帮扶资金,同样以组团帮扶方式,选派干部挂任被帮扶县(市、区)相应职务,帮助欠发达市县共建市级产业转移合作园区、县域特色产业园和 “反向飞地”等。三是创新社会力量助力机制。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广泛调动各类社会力量参与进来,有效推动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县镇村有序流动,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帮扶政策完善的具体路径
过渡期结束后,帮扶政策的施策重点需要进一步强化统筹、突出重点、创新机制,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帮扶政策深度融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之中,借助新型工业化的技术和资金优势,新型城镇化的人才和市场优势,反哺乡村发展。
强化统筹:凝聚帮扶合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要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党对各类帮扶力量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强化思想引领,建立健全帮扶力量中的党的组织,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延伸到帮扶工作的各个环节。二是统筹多方力量。统筹党政、企业、社会等多方力量,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企业积极投入、社会广泛参与、群众发挥主人翁作用的帮扶工作大格局。以县域为重要载体,整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各类力量,真正实现帮扶资源共享,帮扶项目共建,不断提升帮扶协作效能。
突出重点:瞄准帮扶方向。乡村全面振兴涉及领域众多,帮扶工作不可能面面俱到,需要突出重点,抓住主要矛盾。纵观未来三年乡村全面振兴要求,帮扶工作需紧紧围绕“一巩固三提升”开展。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完善覆盖全体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帮助乡村搭建数字化监测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与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协助开展常态化监测,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从源头上切断返贫致贫的不稳定因素。二是提升乡村发展能力水平。以乡村产业、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为重点,提升乡村自主发展能力。按照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和搬迁撤并等不同类别村庄的发展要求,分层分类出台乡村产业振兴、乡村社会建设和乡村治理创新的帮扶政策,通过分层分类施策,确保帮扶政策精准,效能显著,全面提升乡村发展能力。
完善机制:激发帮扶活力。完善过渡期后的帮扶政策,需要进一步完善帮扶工作机制,激发帮扶活力,建立起与乡村全面振兴要求相匹配的帮扶政策体系。一是健全帮扶统筹机制。建议探索优化帮扶驻点安排,将部分帮扶驻点从乡镇级提升至县级统筹。借鉴广东省组团帮扶模式,整合各方外部帮扶力量,凝聚更强帮扶合力。针对地理相邻、产业相近的乡镇,打破行政区域限制,探索建立区域协同帮扶机制,适度拓展帮扶范围。二是强化干部激励机制。围绕乡村全面振兴帮扶工作需求,加强帮扶干部培训学习,支持鼓励其在实践中探索创新。进一步细化激励政策条款,全面落实帮扶干部激励政策,让实干者得到应有的回报,吸引更多优秀干部主动投身乡村振兴一线。
【本文系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研究”(GD24ESQ1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