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次子高明(即王仲闻),这时也已结婚成家。他不仅长相酷肖王国维,而且在“独立之精神”方面,亦颇有乃父之风。他原先就读的育才公学是教会学校,每逢圣诞节都要放假开会庆祝。他就会同另外两位爱好古文的同学向校方提出,孔子生日也应放假庆祝,因为这是我们中国的“圣诞节”,并且不顾学校当局反对,在“孔诞”
王国维在当年的乱世中,曾“千秋郅治想贞观”。他当然不可能料想高明在他身后数十年会有如此惨酷的遭际;然而,就算眼前祸福,又岂易知?且让我们回头来看王国维生前最为器重,又欣喜他能有“一生幸福”前景的长子潜明,在与罗女孝纯婚后的头几年,曾从上海调至天津海关,寄居于岳父罗氏家中;天津海关新建公寓落成,小两口迁住公寓,过起了独立的小家庭生活。1925年5月,就在王国维迁居清华园不久,潜明奉调上海海关,单身赴沪;随后由潘夫人陪同罗孝纯去上海,帮助觅屋安家。王国维还特别叮嘱,新居“最好在同一里,照应较便也”。这是指他原先在上海大通路吴兴里的寓所,留给了高明小两口居住,所以潜明的新居也在吴兴里,以便于两兄弟相互关照。孰料,仅隔一年,病魔无情地夺去了年仅二十七岁的潜明的生命!
时为1926年9月26日。
潜明英年之丧,使王国维陷入了巨大的悲痛之中。他偕同潘夫人赶赴上海。尽管前来帮同治丧的罗振常及在沪的蒋汝藻等友人都来给他安慰,但他精神上所受打击是难以言喻的,以至于人变得“呆郁郁,逢相识即告以长子死矣”。特别雪上加霜的是,罗振玉赶至上海以后,不但不给悲痛中的亲家以劝慰,反而在刚办完潜明丧事后就“携女大归”,带着他的宝贝女儿罗孝纯不辞而别,气冲冲地返回了天津。就算是“舐犊之爱”,这样做不嫌绝情么?这就难怪一向心情平和的王国维怒道:“难道我连媳妇都养不起?!”
其实,原本在上海建起了幸福小家的潜明病亡,确是痛及王、罗两家。罗氏痛惜自己女儿二十四岁就做了遗孀,这是人情之常;但为长子之丧操碎了心的王国维何尝不顾及于此?他在沪办理潜明丧事的同时,又为安排好长媳未来的生活,办了两件事:
一是立嗣。由于潜明无后,决定将高明长子庆端过继,使长媳膝下有子;
二是恤寡。办理潜明的海关恤金等遗款,委托老友金颂清通过银行将款项全数汇至天津罗家。
除此之外,又派男仆冯友赴天津,将从上海运回的潜明夫妇的家具送至罗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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