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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009-03-1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我有话说

(七)加大改善民生力度,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1)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充分发挥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吸纳就业的重要作用。把促进发展、扩大内需与千方百计增加就业结合起来,在安排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注重发挥对就业的带动作用;大力支

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通过灵活的就业机制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鼓励高等院校运用科研专项吸收毕业生参与研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和参军入伍,到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就业;进一步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重点做好就业困难群众、零就业家庭和受灾地区劳动力就业援助工作;切实处理好节能减排、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中涉及的职工安置问题。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体系、职业培训体系和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工作;积极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关注宏观经济变化对就业的影响,做好失业动态重点监测工作。(2)加快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覆盖面,推进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加快扩大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制定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社保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和农村低保补助水平,调整优抚对象等人员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推动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与物价变动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2009年,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预期增长4.2%。(3)加快实施城乡保障性安居工程。大规模开展廉租住房建设,在配套资金、土地供应等方面予以保证,中央政府今年拟安排财政资金430亿元,用于补助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的实物廉租住房建设。积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加快城市棚户区和国有林区、垦区、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完成搬迁维修采煤沉陷区民房任务。在中西部地区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加快游牧民定居工程实施进度,改善农村人居环境。(4)加强收入分配调节。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推进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强化垄断行业工资分配的调控,加快收入分配监测体系建设。(5)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抓好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各类价格和收费监管,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并严格执行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建立权责利相对应的法律追究惩治体系。(6)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着力抓好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社会管理;健全针对巨灾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强化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落实生产安全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7)继续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扩大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规模。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

(八)加强社会事业建设,努力增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1)优先发展教育。实施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推进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继续实施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加强中西部地区中小学教师培训,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的相关政策措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特别要重点支持农村中等职业教育,2009年起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行免费。继续推进县级职教中心、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和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实施高等教育“211工程”三期和“985工程”。2009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预期达到77%,普通高校计划招收本专科生629万人,研究生47.5万人。(2)着力加强公共医疗卫生。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增强重大疾病防治能力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健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继续支持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加强重点中医院和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由人均600元提高到720元,全面推进“少生快富”试点工作,在全国农村实施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和出生缺陷早期干预措施,对农村妇女开展妇科疾病定期检查。(3)大力发展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体育等事业和旅游业。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特别是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西新工程”和农村电影放映等工程。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保护,做好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工作并完善相关机制。积极发展新兴文化产业。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促进基层体育事业健康发展。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红色旅游重点景区建设任务。

(九)扎实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为灾区群众安居乐业打好基础。(1)全面推进民生工程恢复重建。按照民生优先、统筹安排、保证重点的原则,加快城乡住房和教育、卫生等民生工程的恢复重建。优先保障灾区群众的住房建设,到年底基本完成农村居民住房重建任务,全面启动城镇住房重建工作。安排好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恢复重建,确保今年底95%以上的学生都能在永久性校舍中学习。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规范,既确保建成安全、牢固、群众放心的建筑,又避免超标准铺张浪费。(2)加快交通、通信、能源、水利、流通等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全力做好灾区公路的保通工作,优先安排干线公路和通县公路的恢复重建,抓好乡村公路建设。加快电网和供电设施恢复重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修复,搞好受损堤防、水库的除险加固和堰塞湖治理。(3)结合群众就业推进产业重建。把安排群众就业与恢复重建结合起来,尽可能多地吸纳灾区劳动力参与到恢复重建工作中。重点支持就业容量大的企业恢复生产和重新建设。(4)加强组织协调,推动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做好对口支援工作,优化对口支援方案,及时研究解决恢复重建中的重大问题。

继续加强内地与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在经贸、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加快推进与港澳地区货物贸易的人民币结算试点,采取有力措施支持香港、澳门抵御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促进经济发展。抓住两岸关系改善的历史机遇,建立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开展经济合作,扩大两岸直接“三通”,支持海峡西岸和其他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各位代表,做好2009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接受全国人大的指导和监督,虚心听取全国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促进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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