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自主技术创新,提升企业低碳竞争力,应对世界新的经济、贸易竞争格局
在当前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斗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发达国家正在酝酿征收碳关税的单边贸易措施,向发展中国家施加减排压力。我国在坚决反对这种新的贸易保护主义的同时,也要清楚认识到,我国出
在全球加强低碳技术创新、努力向低碳经济转型的形势下,企业的竞争力将面临新的挑战,企业家前瞻性的措施将捕捉巨大的商机。低碳经济的转型将改变企业的相对成本、相对价格、需求结构和生产结构,进而改变企业的相对竞争力。企业对低碳经济转型的反应速度和应对能力将影响其自身在若干年后的生存和兴衰。发达国家的大企业已越来越多地意识到应对气候变化对本行业影响的重要性和严重性,并力图在对本行业产生显著影响之前采取前瞻性的有效应对措施,通过行动来赢得信誉和竞争优势,提升品牌形象,超越其竞争对手。我国企业也必须认清形势,要明确低碳技术对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核心作用,要把握低碳技术引起的本行业竞争格局的变动趋势,在经济社会发展模式改变和技术变革的初期要有比其他竞争对手更敏锐的眼光、前瞻性的思考和超前的部署,加强自主技术创新,转变企业生产方式和经营理念。
可喜的是,目前我国已有一大批企业开始制定并实施低碳战略和行动计划,抓住机遇,打造未来的竞争优势。
在新一轮以低碳能源技术为标志的技术创新和竞争中,我国比过去具有更多的有利条件。在传统技术领域,我国和发达国家差距较大,需要通过引进、吸收、消化和再创新来发展。但在新能源技术领域,很多方面我国与发达国家同步开展研发,而且我国当前在研发投入、科研人员的水平和研发条件上均有了很大提高,在很多研究领域已具有一定的优势。而且我国制造业比较发达,新技术一旦成熟,产业化发展的速度快、成本低,具有相对竞争优势。
低碳经济时代的绿色建筑
统筹国内和国际、近期和长远,落实实现低碳发展的政策措施
我国要把应对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相结合,长远减排目标与中近期对策相结合,努力开创低碳发展的路径。当前要努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要统一思想,明确实现低碳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中近期以大幅度降低国内生产总值的碳排放强度为核心,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长期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碳排放脱钩,形成低碳发展的经济和社会形态,控制并逐渐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与全球控制温升不超过2℃的长期减排目标相适应。
当前,要统筹国际和国内两个大局,把发展低碳经济与国内已开展的“循环经济”、“生态经济”、“绿色经济”的理念、政策和试点相结合,突出以“低碳”为主要特征的生态文明建设。
第二,要明确发展低碳经济、减缓二氧化碳排放的重点领域,落实措施,大力推进。包括努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进一步加强出口政策导向,控制高耗能产业的过快增长;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加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先进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步伐,优化能源结构;大力推进节能,提高能源效率,继续加大对落后产能的淘汰,抓紧抓好重点高耗能行业的节能和能效标准的制定。
第三,建立完善的减缓二氧化碳排放的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改善减排信息的披露方式,做到公开透明。《哥本哈根协议》中也提出,对发展中国家的自主减缓行动将接受其国内的测量、报告和核实,其结果将每两年一次通过国家信息通报,通报其减缓行动的落实情况,并进行国际磋商与分析。这对国内的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以及减缓行动的透明度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做好基础工作,保证数据的可靠性,以利于在国际社会增信释疑,在国际应对气候变化合作行动中占据主动地位。
第四,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体系,建立激励机制。加大先进低碳技术研发投入,以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为实现低碳发展提供支撑。
第五,积极开展发展低碳经济的地区或城市试点。发展低碳经济,需要克服现行体制和观念的障碍,需要有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支撑条件,需要政府的引导和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在试点地区,要制定低碳发展的目标和规划,要建立碳排放的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开展低碳生产的产品标识,建立低碳生产和低碳消费的导向和激励机制。在沿海发达地区,可考虑以若干行业为基础,建立碳排放限额和交易体系,或政府与企业(或行业)签订自愿减限排协议,加强限控碳排放的力度和能力建设。并以试点地区为窗口,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框架下的技术转让和资金机制下,争取相应的国际支持和援助。
哥本哈根协议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合作行动的新起点,将促进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进程,也会加速以低碳为特征的新的国际经济、贸易、技术竞争格局的变动,同时又会带来新的国际合作机遇和促进低碳技术创新和发展的国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