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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娟(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制度型开放是党中央对国内外发展环境及发展趋势的科学判断和深刻把握,是中国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必由之路,也是“一带一路”倡议实施十年来到了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客观需求和必然趋势。
制度型开放为“一带一路”倡议保驾护航
“一带一路”倡议实施十年来,中国与共建国家在加强政策沟通、提升互联互通水平、重塑国际贸易格局,带动世界经济增长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实现了从“大写意”到“工笔画”的转变,但是这十年成就也是在极不寻常的国际环境下取得的,可以说是逆风扬帆、迎难而上取得的成就。当前世界迎来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保护主义、逆全球化思潮抬头,多边主义受到挑战和冲击。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面前,制度型开放为增强我国在相关领域的话语权和主导权提供了路径和依托,为“一带一路”倡议的顺利实施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当前大国竞争从经济之争转变为规则之争、制度之争和主导权之争,全球政治经济中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显著增多,全球经贸合作和国际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不断遭受冲击,并且这个趋势还会延续下去。秩序的调整确实总是滞后于力量格局的变化,现有的国际贸易规则不再匹配当前全球贸易模式,以中国为代表的广大新兴国家需要在参与新一轮国际贸易规则讨论和制定时发出自己的声音,不断增强在新兴领域的制度性话语权,由“规则接受者”转变为“规则引领者”,从积极“接轨”到主动“铺轨”。“一带一路”倡议到了要在制度型开放道路上探索的新阶段,要提升制度供给能力,在对外开放中不断加强自身开放制度建设,对外商投资管理制度的探索和创新,推进与其他国家的制度协调或制度融合。所谓“小智治事,大智治制”,适时向国际“输送”制度革新进程中的“中国智慧”,是中国参与全球化、维持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必然选择,也是“一带一路”倡议到了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客观需要,更是世界对中国的期待和需要。共建“一带一路”是构建开放、包容、均衡、普惠的区域和全球经济体系的需要,重视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利益,有利于纠正全球化过程中的发展失衡问题。建立起更加公平、更能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国际分工发展新趋势、新要求的国际经济秩序,推动经济全球化健康发展,逐步形成平等共商的国际关系格局,是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代表的责任和使命。
制度型开放为“一带一路”倡议提供新的增长点
“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是我国新时期对外开放战略的升级和深化。在高质量发展时期,强化对外开放制度体系设计,加快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实行高水平的贸易与投资便利化政策,必然是重头戏。过去十年,我们亲历了中老铁路全线建成通车、中泰铁路建设稳步推进、柬埔寨金港高速通车、中欧班列开行数量和运力不断提升,“一带一路”的核心竞争力在基础设施建设带来的互联互通上充分体现。未来,“一带一路”的核心竞争力在于高质量发展。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重大战略部署。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实现高标准、可持续、惠民生,统筹考虑和谋划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共建“一带一路”,聚焦新发力点,塑造新的结合点。
制度型开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增长点和突破点。制度型开放是范畴更广的开放,它覆盖宏观、中观和微观各个层面的内容。从开放型经济形态、经贸领域的法律法规、对外开放制度框架和模式、宏观经济治理等到贸易投资规则规制、管理机制和管理标准,再到涉外贸易、投资、工程承包等企业的经营管理等具体制度机制,可谓包罗万象,大有可为。我们要主动创新,探索建立过去没有的制度和规则,并加以完善,实现从跟随到引领的跨越。“一带一路”十年的实践,在不同地区实施过程中,在坚持共性的前提下呈现出的政策差异性和实践丰富性,为我们积累了宝贵经验,让中国能够代表广大的发展中国家,提出更合理的制度设计,推动“一带一路”向高质量发展转变。我们有自信能够从更合理、更优化的制度建设出发,更加科学严谨地评估、管理共建项目,甄选优质项目,降低投资风险,提升共建项目质量,更好惠及共建国家发展,造福共建国家人民,使“一带一路”倡议继续走深、走实、走向更远!
制度型开放助力“一带一路”倡议成为新的全球治理模式
“一带一路”倡议是全新的全球性普惠发展理念,更好地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必然需要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层出不穷的全球发展难题表明国际社会亟需变革传统的全球经济治理模式,树立一种更加公平、普惠的全球性发展新理念。“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变革的创新性实践,它强调和重视与参与国家在发展战略、建设愿景、总体规划等制度上的有效对接,这个对接过程本身就是中国与共建国家共同探索全球治理体系新模式的过程。传统国际经贸规则注重商品与要素流动型开放,制度型开放强调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规则对接、规制协调、管理提升、标准制定正是制度型开放的重要内容。中国通过制度型开放削减贸易成本和促进自由贸易,在制度方面形成标准化和法制化的规则体系,能够有效防范单边主义势力和逆全球化思潮,保障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合理性、有效性。“一带一路”共商共建共享的治理原则就是对现有国际经贸规则的补充与创新,制度型开放是推动形成更加透明、包容、平衡的现代化多边规则体系的直接路径,是中国以自身改革示范推进全球经济规则更加完善的努力!
制度型开放保障“一带一路”倡议成为真正践行多边主义的平台
现行国际体系与秩序的核心理念是多边主义,坚定维护多边主义是习近平外交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些国家为了谋求私利,让原本应该践行多边主义的多边平台沦为大国博弈的工具,背离了多边主义概念和本质。中国历来强调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一带一路”倡议始终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坚决摒弃冷战思维和强权政治,强调“走对话而不对抗、结伴而不结盟”的国与国交往道路,“一带一路”倡议十年来,广交朋友、广结善缘,加入的国家和国际与地区组织日益增多,从亚洲到非洲再到欧洲、北美洲、南美洲和大洋洲,十年的实践谱写了一曲用不同的语言共同唱响的大合唱,共建“一带一路”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一带一路”倡议也成为了一个真正践行多边主义的平台。中国政府强调:“‘一带一路’作为开放包容的国际合作平台,推动的不是只为少数国家服务的那种全球化,而是更加包容、普惠、平衡的全球共同发展”,这是在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把“一带一路”打造成为国际社会的“共同富裕”之路,进而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真正的多边主义从来都是价值性和工具性的统一,例如《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以来,区域内贸易投资释放的制度型开放红利不断显现,推动了成员国之间产业链供应链的融合,成为推动亚洲乃至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这和西方的意识形态俱乐部式的、小圈子主义、封闭排他性质的多边机制有本质的区别。我们相信,通过制度性开放,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一定能让各国在多边主义本质的指引下擘画未来,不管国际形势怎样风云变幻,“一带一路”倡议都能继续成为践行真正多边主义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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